拆遷房屋沒有通知租賃方就拆合法嗎
基於現實生活的種種原因的考量,比如地理位置、商貿因素、人文情懷、子女上學、房屋權證手續複雜等,很多人選擇租住一套房屋而不是重新購買一套房屋。在租住房屋的過程中,有些人簽訂了長期租賃協議,並在租賃協議中達成相關約定,已經構成了事實上的房屋所有權人,這種情況下,如果房屋被納入徵收範圍,徵收單位有權僅通知一聲名義上的房屋所有權人,便強行拆除房屋,那麼,租賃方有權得到相應賠償嗎?徵收單位的做法又是否合法呢?
以案説法:
2010年12月,李某與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濱河路小區物業管理處簽訂《協議書》,約定由李某一次性繳納房租30000元租住6間簡易平房,租賃期限直至因城市規劃需要拆遷為止,涉及到的拆遷補助費中地面以上的建築物拆遷費歸李某所有。2015年12月,當地區人民政府對案涉房屋周邊改造項目實施徵收。2018年8月,當地區城鄉建設局組織人員對李某居住的6間平房進行了強制拆除。李某不服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確認當地區城鄉建設局強拆其房屋的行為違法。
當地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區城鄉建設局在未對李某使用的房屋進行產權確認,未與使用人協商,亦未作出是否給予拆遷補償的情況下,直接實施強制拆除案涉房屋行為違反法律規定,判決確認區城鄉建設局實施案涉強制拆除的行政行為程序違法。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佈。”因此,當房屋涉及徵收時,房屋徵收部門有義務針對徵收範圍內的房屋權屬展開調查,並應當在一定範圍內通知所有涉案房屋利害關係人,而不能僅僅通知房屋所有權人即直接拆除,這樣顯然是不合法的,也違背了合理徵收、合理補償的原則。
在徵收過程中,當地百姓面對徵收很多都是糊里糊塗的,不清楚徵收部門公示了哪些文件、不清楚徵收是基於什麼項目,更不清楚自己的權屬登記程序以及相應的補償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建議找尋專業的拆遷律師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程序調查,對項目的具體信息進行調查,幫助瞭解自己到底有哪些權益,徵收是否存在不合理、不完善的法律程序,從而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民政局好還是人社局好,人社局的機構職責
一、民政局好還是人社局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民政局都是我國的政府部門,但是在職能上有着很大的區別,它們的區別為:1、職能不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人事,工資,就業等和勞動有關的事項;而民政局則低保,五保户,殘疾軍人,救濟,救災,結婚登記等和民事行為有關的...
-
民法典地役權是否受訴訟時效限制,地役權的消滅
一、民法典地役權是否受訴訟時效限制民法典規定,地役權糾紛向法院起訴時,是否受訴訟時效限制,要看糾紛的類型而定。例如主張排除妨礙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
拆遷公司被起訴怎麼辦徵遷糾紛如何解決?
一、拆遷公司被起訴怎麼辦徵遷糾紛如何解決拆遷公司被起訴需要閲讀原告提交的訴狀後公司可以派遣代表進行訴訟。也可以根據需要委託一到二名代理人進行,還需提交答辯狀。法律規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收集證據後按時參加開庭。即便不出庭...
-
如果宅基地轉讓需要什麼條件
一、如果宅基地轉讓需要什麼條件其實,農村宅基地在滿足一定的條件的基礎上,是可以進行流轉的,具體條件有以下4個大的方面:1、是農村集體中的一員,擁有農村户口。宅基地是農户申請農村集體的土地用來建設住宅的,因而只有農村集體的成員能夠申請宅基地。這也是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