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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縣政府徵地補償的安置方案是什麼

家政府要進行公共設施建設,需要大量徵地,必然有損土地所有者的個人權益,於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被徵收土地的所有者給予經濟方面的補償,並對其進行合理的安置。而法律規定的徵地補償標準需要因地制宜,那麼河南省固始縣政府徵地補償的安置方案是怎樣的呢?下面小編簡單説説。

固始縣政府徵地補償的安置方案是什麼

一、固始縣政府徵地補償的安置方案是怎樣的?

徵地涉及土地和房屋:如果是土地,根據前三年年產值確定。如果是房屋,經評估確定。徵收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徵收土地所有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由國土資源部門對土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公告。在徵收土地公告45日內以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公告"的規定。

徵地拆遷的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具體徵地補償標準以徵地公告中的價格為準。

二、徵地補償安置的糾紛如何裁決?

“裁決”程序

如果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即進入爭議協調、裁決程序。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補償標準”外,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不得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其他內容提出異議。但是,即使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提出了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也不影響徵用土地方案的實施。如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不停止執行所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一樣。不同的是,這裏沒有可以停止執行的“例外情形”。

(1)協調

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協調。“協調”,即“協商調解”,屬於非訴訟解決爭議(adr)的一種方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對協調的具體步驟沒有特別規定,由主持協調的政府裁量確定。“協調”程序簡便靈活,如能夠解決爭議,與訴訟相比,則它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

(2)裁決

如對補償標準爭議協調不成的,則由批准徵用土地的政府裁決。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這裏的“批准徵用土地的政府”是指國務院和省級政府。裁決程序如何進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都沒有具體規定。

三、徵地補償的費用項目有哪些?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四、徵地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由上述可知,國家只是規定了徵地補償的標準,而具體的補償費用和安置方案按徵地當地市、縣政府批准的有關規定實施,並由當地國土資源局對此進行公告,一旦產生糾紛,可採用協商調解和裁決的方式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