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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公租房的承租人,遇上政府徵地拆遷,能直接獲得補償嗎?

一、作為公租房的承租人,遇上政府徵地拆遷,能直接獲得補償嗎?

作為公租房的承租人,遇上政府徵地拆遷,能直接獲得補償嗎?

涉及房屋拆遷的問題紛繁複雜,尤其是當公租房碰上政府徵收拆遷工作,各種問題接踵而至。所謂公租房,指的是政府修建的一批專門供低收入人羣租賃居住的房屋,公租房需要申請獲得,並且必須達到法定條件才能租賃。

儘管對於公租房的徵收拆遷沒有統一規定,但有一個原則是不會變的,那就是徵收補償款肯定是補償給房屋產權人的。因此,如果公租房的承租人想要獲得徵收補償款就必須先成為房屋的所有人。只有承租人通過購買公租房,從而對房屋享有所有權,才能依法獲得補償。

二、在此,我們瞭解一下公租房的性質,根據所有權主體不同,北京市的公租房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公租房產權歸房管所;另外一類歸單位。前者是市、縣人民政府所有,指定有關單位來進行管理;後者是機關、在京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自管。

根據《北京市職工購買拆遷範國內公有住宅平房、簡易樓房、筒子樓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市、區(縣)人民政府所有、並指定有關單位管理的公有住宅平房、簡易樓房、筒子樓均須按本辦法向職工出售,房屋承租人購買住房後作為被拆遷人(房屋所有權人);機關、在京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含社會團體組織)自管公有住宅平房、簡易樓房、筒子樓可以按本辦法向職工出售,也可按《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由於《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已經被廢止,因此,對於北京市的公租房,都應當根據《北京市職工購買拆遷範國內公有住宅平房、簡易樓房、筒子樓管理辦法》,由職工購買。

職工按照上述辦法購買之後就可以作為被拆遷人,依法獲得徵收補償款了。由此可見,作為公租房的承租人,在政府徵收拆遷時,是不可以直接獲得補償的,必須先購買之後,才能依法獲得補償款。

三、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如果你是公租房的承租人,在房屋被徵收之前,進行對房屋的購買,這樣你成為了公租房的承租人,那麼房屋的補償是歸你所有的,公租房的補償方式都有所不同,但一定是補償給公租房產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