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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商鋪拆遷補償承租人可以獲得嗎?

一、租賃商鋪拆遷補償承租人可以獲得嗎?

租賃商鋪拆遷補償承租人可以獲得嗎?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租賃的商鋪要拆遷的,承租人可以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包括停業損失、搬遷費等。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二、商鋪拆遷補償款歸誰?

如果承租人簽訂了商鋪租賃合同和辦理了營業執照,而且該門面的手續齊全正規合法,承租人是可以得到拆遷補償的。

拆遷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標準的出租居住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協議解除租賃關係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其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單價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未達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調換。

綜合上面所説的,租賃商鋪如果遇到被拆遷的情形,那麼對於承租者來説是可以獲得一筆補償款,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條件,而且也要與出租人協商好,這樣才能確定自己可以合法的獲得,如果是對賠償有任何異議的,那麼是可以直接走法的流程來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