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徵地中不幸過世,繼承人能否獲得拆遷款?
父親在徵地補償過程中過世,但户口還沒有註銷。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能否由繼承人享受拆遷補償?可以的話,要如何處理法律關係呢?
根據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基於“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所以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
按照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原則,公民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佔的宅基地。所以,李先生不能單獨繼承其父親的宅基地,即不能通過繼承宅基地方式獲得徵地補償,但是他可以繼承您父親的房屋並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即通過繼承房屋而獲得拆遷補償。
另外,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的規定,李先生可以向其父親所在村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從而獲得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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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式分解拆遷法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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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拆遷法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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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物權法》中相鄰權與地役權區別和聯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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