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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區商鋪拆遷租户有賠償嗎?

一、城市地區商鋪拆遷租户有賠償嗎?

城市地區商鋪拆遷租户有賠償嗎?

有。這個補償承租人是需要與出租協商解決的,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商鋪拆遷,租户就一定會有賠償的,對於給承租人造成的實際損失,承租人是可以要求出租者承擔賠償責任的。

任何地方進行拆遷,都要將拆遷補償辦法進行公示。對於拆遷中的裝修費補償,承租人是能夠得到一部分的,拆遷辦應與房東或承租人商量裝修補償費,雙方進行評估,評估下來,應得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承租人當初裝修的花費,也應得到相應的補償。

二、商鋪拆遷補償法規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商鋪拆遷補償的相關法律規定:

1、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2、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3、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4、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5、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拆遷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按照所涉及的在冊工人數或者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實際從業人數給予一次性最低工資補償。其中過渡期18個月以內的,補償6個月;過渡期18個月以上24個月以下的,補償10個月;由於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1個月起每逾期1個月,補償1個月。拆遷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證》所載明的租金標準的50%補償,直至回遷。

綜上所述,商鋪拆遷租户應該得到賠償,但是國家不會直接把這個賠償給到租户,而是會把這個賠償給到原商鋪的持有者,但是如果因為商鋪拆遷,給租户造成了經濟損失,租户是有權向商鋪提出賠償的,如果商鋪不賠償租户可以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