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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商鋪拆遷租客有補償嗎?

一、如果是商鋪拆遷租客有補償嗎?

如果是商鋪拆遷租客有補償嗎?

有。這個補償承租人是需要與出租人協商解決的,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商鋪拆遷,租户就一定會有賠償的,對於給承租人造成的實際損失,承租人是可以要求出租者承擔賠償責任的。

任何地方進行拆遷,都要將拆遷補償辦法進行公示。對於拆遷中的裝修費補償,承租人是能夠得到一部分的,拆遷辦應與房東或承租人商量裝修補償費,雙方進行評估,評估下來,應得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承租人當初裝修的花費,也應得到相應的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第十七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分別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二十三條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拆遷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按照所涉及的在冊工人數或者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實際從業人數給予一次性最低工資補償。其中過渡期18個月以內的,補償6個月;過渡期18個月以上24個月以下的,補償10個月;由於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1個月起每逾期1個月,補償1個月。拆遷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證》所載明的租金標準的50%補償,直至回遷。

二、解決徵地補償糾紛的方法有哪些

1、對於徵地行為不服的可以採用行政訴訟手段。對於政府和用地單位的土地徵用的行為,認為其存在違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規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確實認為不合理的,對該政府部門判決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並處罰金。

2、對徵地決定不滿的可以採用行政訴訟的手段。政府是徵地行為的主導者和執行者,對於政府、用地單位甚至是村組織的拆遷徵地方案和行為都不滿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請求上級政府部分對該徵地的行為進行審查。如果該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銷該行為。

3、沒有按照補償協議補償的可以採用民事訴訟的方式。政府徵地時沒有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徵收或者是採用強制徵地的手段徵用的,造成村民財產損失的,可以就侵權之訴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根據案情進行民事判決,可以要求該部門賠償損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覆原狀等方式解決。

4、沒有按照補償協議補償的也可採用協商或者是調解的方式來解決。在徵地補償協議中約定可補償費用的具體數額,徵地部門在賠償時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方式補償的,可以先與對方進行協商,爭取有恰當的解決方式。也可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進行調解,簽訂民事調解書,節省訴訟資源。

我國房屋拆遷以及徵收的情形是我國近年來常見的行政行為的類型之一,此時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應當注意相關的行政法規的規定,避免出現拆遷損害自己的利益的情形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