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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樣區分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

(1)按份之債指債的一方主體為多數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額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債。
(2)連帶之債指債的主體一方為多數人,多數人一方當事人之間有連帶關係的債。債權人一方為多數人且有連帶關係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一方為多數人且有連帶關係的為連帶債務。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要怎樣區分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