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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訴麼

債務人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訴麼
律師解析:可以起訴。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提起訴訟,追討債款。但是由於債務人處於失蹤狀態,可以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