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權屬於物權嗎,有什麼規定?
一、用益物權屬於物權嗎,有什麼規定?
用益物權屬於物權,屬於用益物權的有:自然資源使用權 、採礦權。
用益物權,是指以一定範圍內的使用、收益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設立的定限物權。比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自然資源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和使用水域、灘塗從事養殖、捕撈的權利)。
用益物權作為物權之一種,着眼於財產的使用價值。在現代民法上,各國物權法貫徹效益原則,已經逐漸放棄了傳統民法注重對物的實際支配、財產歸屬的做法,轉而注重財產價值形態的支配和利用。
二、用益物權有什麼特徵?
1、目的的用益性。用益物權是他物權,是對所有物的利用。
2、地位的獨立性。用益物權是非所有人對所有人的物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獨立支配的排他性權利,是一種獨立的權利。用益物權人在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某種權利的具體支配範圍內,可以對抗一切人,包括所有權人,從而形成對所有權的限制。
3、客體的限制性。用益物權客體的限制性有三個方面:一是用益物權的客體必須具有使用價值;二是用益物權的客體以不動產作為主導,中國物權法把用益物權的客體限制在動產和不動產之上;三是用益物權的享有和行使必須以對客體的實際佔有為前提,否則使用和收益無從談起。
三、物權的法定原則的要件有什麼?
《民法典》規定,物權的法定原則是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物權的法定原則包含物權的種類法定、內容法定、效力法定、公示法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條 【物權客體】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一十六條 【物權法定原則】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綜上所述,物權的法定原則包括內容屬性和權限。具體分類如下:物權的種類法定、內容法定、效力法定、公示法定。物權法定原則的存在,主要是為了整理舊物權,適應社會需要的歷史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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