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債務糾紛訴訟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債務糾紛訴訟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發生債務糾紛怎麼起訴,打債務糾紛官司應提供什麼證據

一、發生債務糾紛怎麼起訴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於是否“借貸關係明確”。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係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3、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二、打債務糾紛官司應提供什麼證據要想打好債務糾紛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據:(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係的證明人;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上面我們為大家介紹了“發生債務糾紛怎麼起訴”以及“打債務糾紛官司應提供什麼證據”,相信大家對債務糾紛的訴訟問題有了一定的瞭解。民間借貸大部分發生在親戚朋友之間,債權人往往都不輕易起訴。只有在無能為力時,才去法院打官司,有的甚至超過了訴訟時效。因此,債權人一定要了解債務糾紛如何起訴這一問題,如果有什麼疑問,可以來電諮詢律師,免得到時候追不回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