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抵押擔保

抵押、質押和留置的區別有哪些

抵押、質押和留置的區別有哪些

抵押、質押和留置的區別有哪些

首先這三者的公共點就是擔保法裏面的“物保”。從法律上而言,抵押和質押都是可以通過雙方一致意見設立的權利。而留置是屬於法定權利,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留置權人就會自動享有這一權利。

在這裏先簡單介紹一下,他們三者到底是什麼?所謂的抵押,就是把自己的財物抵押給他人,但是自己依然可以正常使用,只是通過合同或者登記,亦或者兩者都有的形式將權利固定下來而已。只有合同到期之後,抵押一方沒有履行自己義務的時候,抵押權人才可以行使的權利。而質押和抵押權比較相似,但是有兩點不一樣。第一質押是需要把物品交給質押權人保管的,自己是不再正常使用。當然質權人也是不能使用的,如果出現損壞的情形,那就是需要賠償的。其二呢,質押的財產只能是動產,例如首飾、車輛等可以移動的財物。而抵押是包括了動產和不動產的。從簡單分析,以上就是質押和抵押的區別。

至於留置其實和前兩者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因為他主要保護的主體一般都是比較特殊的,例如工匠、修理工之類的。主要保障的是這些付出勞務的人的生活保障權。換句話而言,就是怕顧客不付錢,所以不得不把顧客的東西強制留下,不讓顧客帶走。好讓顧客把錢付了。如果顧客超過一定的期限不付,那留置權人是可以自由把物品處分掉的。

以上就是對三者的分析了,當然這只是簡單的分析。

標籤:質押 抵押 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