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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權抵押權和質權有什麼區別?

留置權抵押權和質權有什麼區別?

留置權抵押權和質權有什麼區別?

1、性質不同,抵押權和質押權是約定的,但是留置權是法定的;

2、具體實行不同,當債務人不覆行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就可以實行抵押權和質押權,而留置權的實行還得經過一定的程序。抵押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而把財產作為債權擔保的標的,作為債權覆行的擔保,當債務人不覆行債務的時候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法律規定的程序處分該財產,並因處分所得的價值優先受償的權利。

3、質押權是指的以擔保債權的覆行為目的,而由債權人佔有債務人或第三人交付的物或者權利,當債務人不覆行債務的時候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標的物,並以處分標的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提供質押物的人叫作質押人,債權人叫做質押權人;

質押權與抵押權的區別:

(1)標的物不完全相同,一般來説抵押權的標的物是不動產,質押權的標的物是動產或者權利;

(2)本質的不一樣,抵押權上抵押人不轉移標的物佔有,但是質押權不一樣,質押權必須轉移標的物佔有。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其特定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對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的價金優先受償的物權。舉例:比如説A向銀行貸款,把自己的房產證抵押給銀行,但是房子還自己住着,不交給銀行。如果還不起貸款的話,銀行才有權把這套房子賣掉,用賣來的錢折抵貸款。質押屬於擔保物權中的一種。抵押與質押最大的區別就是抵押不轉移抵押物,而質押必須轉移佔有質押物,否則就不是質押而是抵押。第二個大區別就是,質押無法質押不動產(如房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佔有,而是登記。

無論是抵押權、質押權還是留置權,都是我國的擔保物權中規定的類型之一,此時都是為了擔保債權的實現,此時我們如果遇到了擔保物權的情況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保護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