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額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區別有哪些?
一、最高額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區別有哪些?
一是擔保的債權數量不同。一般抵押權擔保的為一個債權,而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的數量是不確定的,可能是一個債權,也可能是多個債權,但一般是多個債權。
二所擔保債權發生時間不同。一般抵押權擔保的為一個時間點發生的債權,而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為一段時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
三是在設立時,確定的擔保內容不同。一般抵押權設立時,其擔保的債權已經發生,因此擔保的金額等都已經確定,而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是將來發生的債權,其設立時,其擔保的債權尚未發生,因此其所擔保的債權的實際金額、債權發生的次數等都尚未確定,確定的只是所擔保債權的最高限額。
四是在轉移上,一般抵押權要求債權轉移的,抵押權也隨之轉移;但在最高額抵押權中,根據《物權法》第二百零四條的規定,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
五是在消滅上,一般抵押權要求主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但在最高額抵押權中,只要產生最高額抵押權的基礎關係還存在,部分債權的消滅不影響最高額抵押權的存在。
六是最高額抵押與一般抵押相比更適應商品經濟的發展。例如,甲向銀行連續多次借款,如果採用一般抵押的辦法,那麼每次借款都要設定一個抵押擔保,簽訂一次抵押合同,進行一次抵押登記,手續十分繁瑣,而在借款之前設定一個最高額抵押,無論將來債權發生幾次,只要簽訂一個抵押合同、作一次抵押登記就可以了,這樣做既省時、省力、省錢,還可以加速資金的融通,促進經濟發展。
二、辦理最高額抵押登記的注意事項
一是申請時,當事人有可能無法提供主債權債務合同,因為所需要擔保的債權尚未發生,但是當事人應當提供最高額抵押合同。
二是審查時,注意審查當事人提交的最高額抵押合同是否對所擔保的最高債權額以及最高額抵押的期間等作出約定,所擔保的最高債權額是否超過所抵押的土地價值,最高額抵押的期間是否超過所抵押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等(但筆者認為,如果所擔保的最高債權額超過所抵押土地價值,則抵押權人只能就所抵押土地的價值優先受償,如果最高額抵押的期間超過所抵押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抵押權在所抵押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屆滿後就自動消滅,但都不影響抵押登記,這些是抵押權人應當注意的風險)。
三是註冊登記時,應當在土地權利證書(包括當事人提交的土地使用證以及將要發放給當事人的他項權利證明書)和土地登記簿上應當記載權利類型為最高額抵押權,並記載所擔保的最高債權額以及最高額抵押期間。由於所擔保的債權尚未發生,無法確定債權和抵押權的期限,因此土地他項權利證書書上的“存續期限”一欄可以不填寫。
四是註冊登記後,最高額抵押的期間屆滿並不表明抵押權期限屆滿,更不表明抵押權消滅,登記機構不得自行註銷最高額抵押登記。
五是註冊登記後,當事人就所抵押的土地價值高於所擔保最高債權額的餘額部分再次抵押申請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受理,只不過應當在“權利順序”欄註明所設立抵押權的順序。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是辦理最高額抵押還是一般抵押應當由當事人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來確定,兩者的辦理程序是沒有區別的,一般都需要到擔保機構提交申請和有關材料,在擔保機構對相關信息進行審查後,符合相關條件的就可以辦理。
-
什麼是質押
質押屬於擔保物權中的一種。質押必須轉移佔有質押物,質押無法質押不動產(如房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佔有,而是登記。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特定財產移交給債權人佔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
-
汽車二次抵押貸款
隨着網絡購物平台的興起,很多人為了購物方便開通了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這兩者是給人們帶來不少便利,但同時帶來的麻煩也不少,網絡上黑客手段技術高明,一不小心當事人就泄露了自己的銀行密碼,導致存款被盜刷。所以消費者一定要確認支付是否安全,不要隨意點擊外來鏈接。...
-
北京房屋解除抵押貸款
解除房屋抵押貸款手續是什麼解除房屋抵押估計是很多人期盼着的事情,當然,誰都明白,想要解除房屋抵押就必須提前還清銀行欠款,當然在被問到這一步時,估計大多數人都已經還清貸款了,因此,解除房屋抵押貸款手續是什麼解除房屋抵押貸款要走哪些流程想要了解更多關於解除房...
-
鄉鎮村土地使用權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