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抵押擔保

辦理最高額抵押後可否二押?

一、辦理最高額抵押後可否二押

辦理最高額抵押後可否二押?

最高額抵押之後不可以不可以辦理抵押二次貸款。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以內,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所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先受償。

二、房屋二次抵押的條件

1、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一般要有比較好的保值、升值的空間。因此,房屋的地理位置、周邊配套都要好一些。

2、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必須是現房,而不是期房。

3、二次貸款的借款人的信用要良好,且已有的抵押貸款沒有嚴重逾期記錄。

4、二次貸款的借款人必須要有穩定的收入,可以保證在歸還已有貸款的前提下,按時歸還新增貸款。

5、一般情況下,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銀行與辦理首次抵押貸款的銀行是一家。

6、有時,銀行還會要求借款人按照規定辦理保險。

7、辦理二次抵押貸款時,往往需要首次貸款已經按時歸還了一定的年限,例如中國銀行的要求是2年。

三、最高額抵押的特點

1、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額是確定的,但實際發生的債權額是不確定的。

2、最高額抵押是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

3、最高額抵押只適用於貸款合同以及債權人與債務人就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交易而簽訂的合同。規定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交易可以適用最高額抵押方式,主要是為了簡化手續,方便當事人,有利於生產經營。

4、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

最高額抵押之後是不可以辦理二押的。並且最高額抵押的時候,如果當事人無法償還貸款的話,抵押權人可以獲得優先受償權。一般是以拍賣、變賣、折價出售的方式來處理債務人的抵押物,所獲得的金額就是用來支付當事人所欠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