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一、工作三年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工作三年未籤合同,仲裁二倍工資不能主張賠償兩次。
用工三年未籤合同,在全國大多數省市,主張二倍工資已經超過仲裁時效,不被法律支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用工三年未訂立勞動合同,視爲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從用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共計11個月。
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籤合同的,勞動者應當及時主張二倍工資。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爲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於二倍工資時效起算,各地規定不同,以北京、上海、廣東、江西等省市適用“逐月起算法”,“從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按月分別計算仲裁時效”;山東、重慶等省市採用“期滿起算法”,“仲裁時效期間從最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江蘇、黑龍江採用“違法行爲終止和期滿起算法”,即未籤合同不滿一年的從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爲結束之次日開始計算,用工未籤合同滿一年的申請仲裁的時效從一年屆滿之次日起計算;湖北等少數省市採用“勞動關係終止起算法”,“雙倍工資的申請仲裁時效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算,期間爲一年”。
二、勞動合同如何續簽
勞動合同續簽,是指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均有繼續保持勞動關係的意願,經協商一致,延續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爲。雙方可以續簽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1、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續簽的過程必須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強迫另一方當事人與其續簽。
2、屬於可續簽的勞動合同只限於一定範圍內的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就業許可證期限已滿的外國人勞動合同、已滿8年的農民定期輪換工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都不屬於可續簽的勞動合同範疇。
3、在特定條件下勞動合同有當然續簽的情況。當然續簽,按照《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簽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爲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
4、特殊工種勞動合同續簽不得超過法定期限。從事礦山井下及在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崗位工作的農民工,實行定期輪換制度,勞動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8年。如果農民輪換工的原訂合同期限不足8年,若合同期滿續簽合同時,期限不得超過8年。另外,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廣如果勞動者已接近退休年齡,雙方仍可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續簽勞動合同,但合同期限不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5、滿足特定條件後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工作三年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嗎?這個行爲用人單位以及涉及違法了,所以當然是需要受到懲罰的,懲罰的結果就是給予勞動者這三年期間兩倍的工資懲罰,當然這整個行爲,也需要勞動者自己去維護自己的權利,自己去起訴或者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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