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籤勞動合同不可以隨時辭職。還是要根據法定程序來:轉正的員工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內員工需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同時沒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如果單位又沒有幫勞動者買社保、漏發加班工資的,都可以在辭職時一併主張。
二、一般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舉證?
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一)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二)工資發放記錄,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三)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表);
(四)房貸收入、繳稅證明,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爲由讓公司開據收入證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六)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文件、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最好有原件;
(九)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十)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
(十一)錄音。
爲了達到索賠成功,只證明了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還遠遠不夠,還要證明勞動者的工資,工作年限等等,這些都需要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細心工作。在以上的證據具備的情況下,有的時候還不能說就一定會被仲裁委所採納,還要結合對方提交的證據,利用證據規則,和訴訟技巧來達到自己的主張被法院或仲裁委所採納。
三、沒簽勞動合同起訴需要哪些材料
職工因與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申請訴訟,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主要應該準備以下的材料:
1、證明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材料: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證、上崗證、工資卡銀行交易記錄、工作服、工友證明等。
2、所主張權利的相應證據。如主張加班工資的,則應提供加班時間的證據及平時的工資收入的證據。
3、訴訟申請書、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總之,關鍵就是需要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當事人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所以說,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是不能隨時辭職的,勞動者若想辭職,就必須在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給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處在試用期內的,應當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給用人單位。同時,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雙倍工資。
-
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爲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從用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勞動者支付11個月二倍工資。所以,滿一年沒有簽訂勞動合...
-
勞資雙方怎麼約定競業限制
律師解析: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約定競業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證明書怎麼寫?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證明書應該包括:用人單位的信息;勞動者的個人信息;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最後應該加蓋公司的公章。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
-
解僱職工勞動法怎麼規定的
律師解析:(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規定的情形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