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工資形式有幾種
工資形式一般有以下幾種: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定額工資、浮動工資、獎金、津貼。
一、計時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根據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工資等級以及工資標準檢驗和支付勞動報酬的工資形式
二、計件工資
計件工資是按照勞動者生產合格產品的數量和預先規定的計件單價計量和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形式。
計件工資具體有以下幾種形式:
1、直接計件工資。計件工人按完成合格產品的數量和計件單價來支付工資;
2、間接計件工資。按工人所服務的計件工人的工作成績或所服務單位的工作成績來計算支付工資;
3、有限計件工資。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工人規定其超額工資不得超過本人標準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
4、無限計件工資。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工人超額工資不加限制;
5、累進計件工資。工人完成定額的部分按同一計件單價計算工資,超過定額的部分,則按累進遞增的單價計算工資;
6、計件獎勵工資。產品數量或質量達到某一水平就給予一定獎勵;
7、包工工資。把一定質量要求的產品、預先規定完成的期限和工資額包給個人或集體,按要求完成即支付工資。
三、定額工資
定額工資是按照勞動定額完成的情況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
四、浮動工資
是勞動者勞動報酬隨着企業經營好壞及勞動者勞動貢獻大小而上下浮動的一種工資形式。
職工工資隨着職工勞動成果的大小而上下浮動。浮動工資總額通常不包括固定性的津貼和補貼(如副食品價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企業可以根據需要,選擇工資總額中浮動部分的構成。
五、獎金
獎金是對超額勞動的補貼,以現金方式給予的物質鼓勵。
獎金作爲一種工資形式,其作用是對與生產或工作直接相關的超額勞動給予報酬。獎金是對勞動者在創造超過正常勞動定額以外的社會所需要的勞動成果時,所給予的物質補償。
六、津貼
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條件下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費用支出給予補償的一種工資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地區津貼;
2、野外作業津貼;
3、井下津貼;
4、夜班津貼;
5、流動施工津貼;
6、冬季取暖津貼;
7、糧、煤、副食品補貼;
8、高溫津貼;
9、職務津貼;
10、放射性或有毒氣體津貼。
勞動者在於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務必要跟用人單位約定好工作的內容、工作時間和工資待遇等,並且白紙黑字的寫進勞動合同之中,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執行,勞動合同可以作爲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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