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離職員工告我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一、有一個離職員工告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首先需要積極應訴,其次公司可以從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因及訴訟時效方面抗辯。勞動糾紛只能先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再起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仲裁結果對訴訟沒影響。沒有勞動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卡、出勤卡之類沒有勞動合同,在單位工作不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補償。超過一年的視爲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沒有雙倍工資補償。
二、勞動仲裁的流程
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申請與受理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實踐中,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證號或者其他身份證件號碼以及聯繫方式;
2、被申請人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3、發生爭議的事實、申請人的主張和理由等。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後,應在七日內審查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
(二)開庭與裁決
1、仲裁庭應在開庭前5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開庭時間、地點書面通知當事人;
2、當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仲裁;
3、開庭後應宣佈仲裁人員名單,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4、然後當事人陳述並辯論,最後進行裁決。
注意: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另外,有兩類勞動爭議是一裁終局的,一是小額訴訟案件;二是標準明確的案件。具體有:
1、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
2、追索工傷醫療費的案件;
3、追索經濟補償的案件;
4、追索賠償金的案件
5、國家對相關標準有明確規定的案件,如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
上訴案件一裁終局針對的是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對判決不服,依然可以提起訴訟。這也是爲了保護勞動者的權利。
對於沒有籤勞動合同的公司來說,這時屬於違法行爲,需要賠償雙倍工資,對於員工來說,有權利去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如果員工工作超一年,那麼公司是不需要進行雙倍工資的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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