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需要向所有業主公開嗎
物業糾紛3.07W
物業合同需要向所有業主公開。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住宅小區的業主可以依法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要依法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業主委員會有權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由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物業服務合同應該向全體業主進行公開,由業主進行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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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合同蓋章沒有簽字是否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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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產生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時間?
一、物業費產生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時間?物業管理費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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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公共收益由誰保管?
一、小區公共收益由誰保管?小區公共收益由物業公司保管,利用物業共用部分獲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的收益),歸共同擁有該物業的業主所有。1、全體業主所有小區公共道路或場地停放車輛的停車費、利用小區公共區域獲取廣告費如廣告宣傳欄產生的收益、小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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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三權具體是指哪些
一、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三權具體是指哪些?一是對專有部分的所有權。即業主對建築物內屬於自己所有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門可以直接佔有、使用,實現居住或者經營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獲取收益和增進與他人感情;還可以用來抵押貸款或出售給他人。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