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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未到期能辭退員工嗎?

勞動合同未到期能辭退員工嗎?

一、勞動合同未到期能辭退員工嗎?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認定,如果是沒有理由辭退,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賠償,如果是其他的情況,辭退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而解除的;

2、勞動者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而解除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而解除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而解除的;

6、因勞動者的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而解除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解除的;

8、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9、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的;

10、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法與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的;

11、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法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

1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沒到期被辭退怎麼處理

根據我國立法可知,在合同還沒到期的情況下,如果員工存在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有權提前解除合同,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這幾種合法的辭退情形主要包括: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另外,只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也可以辭退員工。當然,如果面臨公司經濟性裁員的情況,合同沒到期遭到辭退也就難以避免的,不過即便如此,勞動者也仍舊有權獲得一定的經濟性補償。

如果不存在以上列舉的情形,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理由情況下辭退職工,則屬非法辭退:

1.如果是無故辭退,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爲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二倍的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

2.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齡補償。

勞動合同解除可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之後解除,但是如果雙方沒有協商直接解除,用人單位需要支付一定的賠償金,在合同尚未到期遭到辭退時,勞動者在與單位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到相關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