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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辭退員工交接工作後公司不發工資可以申請仲裁嗎

一、被辭退員工交接工作後公司不發工資可以申請仲裁嗎?

被辭退員工交接工作後公司不發工資可以申請仲裁嗎

被辭退員工交接工作後公司不發工資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規定,以下勞動爭議均能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公司單方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被辭退後公司不發工資的仲裁流程是什麼?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關係中,公司有正當理由的可以辭退員工,但是,辭退員工不等於可以隨意扣工資,對於被辭退的員工來講,如果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的辭退決定是違法的,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數額的賠償金,違法辭退員工的賠償標準不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