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勞動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一、到了勞動合同期限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1、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2、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二、如果不續簽,如何進行經濟補償,補多少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上述條文來看,除非在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無其他情況下公司都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的金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因勞動合同期滿給予員工的經濟補償,起算年限為:自2008年1月1日起計算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據在於《勞動合同法》第97條: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定了勞動關係後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勞動合同中需要寫明工作的具體期限和工作內容等資訊,如果說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進行續簽後,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說用人單位不賠償可以通過仲裁方式來解決。
-
法人變更能否要變更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法人變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也可以不變更,公司法人變更並不影響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合同雙方都應該根據勞動合同履行義務、享有權利。勞動者依然可以根據此合同要求用人...
-
辭職勞動合同解除要求是什麼
律師解析:辭職勞動合同解除要求是:1.雙方協商一致;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要求;3.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
-
大病超2年企業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醫療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勞動者大病超過2年,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除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企業改名換姓影響勞動合同效力嗎
律師解析:企業改名換姓並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1、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2、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