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未滿1個月辭職是可以的嗎?
一、入職未滿1個月辭職是可以的嗎?
入職未滿1個月辭職是可以的。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在此期間員工應當做好相應的工作交接不得消極怠工。
二、辭職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1、提前至人事領取員工辭職審批表。
2、填寫員工辭職審批表。
3、人事專員檢視員工檔案是否有培訓協議,確認員工是否在培訓服務期內, 計算服務期內員工應支付公司的賠償金額。
4、離職人員直接上級完成離職人員離職面談、離職原因調查。
5、離職人員直接上級負責監督離職人員完成工作交接和工作使用的物品交接(如維修人員使用的維修用具等)。
6、人事完成辭職人員工衣、工鞋、更衣櫃公用物品回收;工作卡回收,並形成回收記錄,定期將辭職人員工作卡進行銷燬。
7、員工在人事辦理離職手續;人事工作人員與部門確認是否需要履行競業限制協議(如需要履行,將按照事業部要求籤訂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申請;
如不需要,將正常辦理辭職手續);簽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在報審離職材料的同時提交用章使用流程。
8、部門經理稽核辭職手續。
9、事行政經理稽核辭職手續。
10、總經理審批辭職手續檔案。
11、辭職人員領取相關辭職證明(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
12、人事專員與薪酬專員溝通生成辭職人員當月薪資系統,辦證薪資正常發放;
辭職涉及到公司利益與自身利益,所以一定要妥善處理,否則的話就有可能被追究責任。如果未簽署勞動合約而發生了實質性的勞動關係,員工可以在任何時候進行離職,並且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兩倍的工資給員工作為相關賠償,有爭議的可以到勞動局進行仲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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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給職工是籤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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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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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三個月隱瞞入職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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