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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衞生室過失醫療事故責任主體是誰?

一、村衞生室過失醫療事故責任主體是誰?

村衞生室過失醫療事故責任主體是誰?

若村衞生室屬於鄉鎮衞生院的部門或科室,則由鄉鎮衞生院承擔責任。

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

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並向患者通報、解釋。

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下列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一)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

(二)導致3人以上人身損害後果;

(三)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行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封存的病歷資料可以是複印件,由醫療機構保管。

二、醫療事故爭議應該找哪個部門處理?

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如果是在村衞生室發生的醫療事故,是誰造成的後果,醫務人員可以承擔,也可以是村衞生室歸屬於鄉鎮衞生院,就有可能是鄉鎮衞生院承擔了,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然後,雙方根據醫療鑑定的結果來協商賠償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