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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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這個詞對於很多人來説並不陌生,對於醫療事故,大家最關心的問題莫過於其責任的分配,這也就意味着會有很多朋友關心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這一問題。其實,正確瞭解醫療事故中的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對於維護自身利益是十分重要的。
一、醫療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是什麼?
醫療損害賠償的歸責原則是過錯原則。過錯是一種受主觀意識支配的、受法律或道德否定評價的外部行為。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表現形式。《條例》中對醫療事故的定義中規定:“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就是以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法定義務作為認定是否存在過錯的標準。
1、醫療機構的過錯:醫療機構不得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所承擔的義務,如不得違反《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產品質量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説規定的義務。總體來説,醫療機構在醫療事故中違反的義務主要是管理義務,如按批准的診療範圍開展診療活動、適格人員的任用、保證醫療設施設備處於良好使用狀態、保證醫療器械、藥品、醫療用品符合國家要求及按照規定保管醫療文件等。
2、醫務人員的過錯: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的行為人即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是否存在過錯,需要按主客觀標準進行判斷。
二、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
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及過於自信的過失。《條例》規定醫療事故的過錯是過失,主要的目的是強調行為人沒有主觀惡意,如果是故意,則應按照刑法處罰或者按一般人身損害賠償處理。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四種:
(1) 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 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 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 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四種責任程度劃分僅僅是定性,而沒有完全解決定量的問題,即具體應承擔多少比例的責任。有人認為,主要責任應承擔60%~90%,次要責任承擔20%~40%,輕微責任承擔比例不超過10%。
以上就是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於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的問題,可以看出對於這一問題的答案是按照具體的情況來不同區分的。雖然平安是所有人的希望,但是如果不幸遇到醫療事故,朋友們一定要重視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內容來維護自身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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