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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醫療與詐騙罪區別是什麼?

一、過度醫療與詐騙罪區別是什麼?

過度醫療與詐騙罪區別是什麼?

過度醫療與詐騙罪區別是性質不同,前者的話是屬於一種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而後者的話是屬於一種刑事犯罪行為。

1、醫療詐騙的立案標準,就是普通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2、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報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3、《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進行保險欺詐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2)未發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生保險事故的,騙取保險金的;

(3)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4)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5)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報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二、遭遇醫療詐騙找哪個部門投訴

遭遇醫療詐騙找以下部門投訴:

1、追究醫療機構的民事責任,請求調節或起訴;

2、追究醫療機構的刑事責任,找公安報案;

3、追究醫療機構的行政行為,向衞生行政部門投訴。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對醫療方面的行為並不是特別瞭解,主要還是因為沒有從事相關的行業。當然了,如果説存在過度醫療行為的話,是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追究其民事賠償的責任,但是如果是醫療詐騙,需要追究詐騙罪責任。

標籤:詐騙罪 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