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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行政處罰的幅度方法是什麼

一、減輕行政處罰的幅度方法是什麼

減輕行政處罰的幅度方法是什麼

即將某一處罰幅度內最高額罰款數額與最低額罰款數額平均分割,以該分割點數額為界限,界限以下最低額以上為從輕處罰的幅度。以《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為例,“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中間線分割法”認為該幅度違法行為的當事人如果具備法定從輕處罰情節應當將十萬元分割,即以五萬五千元為中間線。五萬五千元以下就是從輕處罰的幅度。

二、從輕處罰的定義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七條規定了應當從輕、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從輕、減輕處罰是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並具備法定量罰情節的行政相對人所作出的行政處罰。在執法實踐中,對此法定量罰情節的理解、執行存在一些不同觀點,如不加以統一和規範,將影響量罰的正確適用。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七條規定了應當從輕、減輕處罰的五種法定情節:

(1)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

(2)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3)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4)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5)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減輕處罰是有一定要求的,主動消除危害減輕違法行為的、受他人脅迫的或者是配合有關調查機關立功的,這些根據情節的嚴重性,會相應的減輕行政處罰,但是如果是在審判的時候,主動承認錯誤,這個是沒有辦法減輕刑罰的,畢竟是承不承認,已經是定局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幅度 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