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有哪些
在委託了律師的案件中,律師一般會為當事人進行調查取證,收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這樣才能更好的在訴訟過程中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那麼法律中規定的,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是什麼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有哪些
1、證據調查
依據《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接受民事案件當事人委託,調查並策劃收集有關訴訟及非訴訟證據。
2、知識產權調查
調查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商業祕密等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協助查清盜版的書籍、音像製品、軟件的來源,調查假冒偽劣產品生產窩點,並獲取相應證據,打擊假冒偽劣產品,保護知識產權。
3、被執行人財產行蹤調查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接受委託,協助債權人尋找失蹤企業 、尋找逃逸債務人。協助法院調查、執行、追查被執行人隱藏、轉移的財產、帳户,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4、企業資信調查
商業信譽調查、企業不良記錄查找、合夥背景、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產品信息、業務信用調查、防止商業欺詐實地調查(包括商業侵權調查、合同欺詐調查、履約能力調查)。
5、個人資信調查
個人素行(成長經歷、家庭情況、個人愛好等)、個人資產信用調查。僱傭資質深度實地調查:學歷調查、個人信譽調查、個人資質調查、僱員忠誠調查。
6、反不正當競爭調查
?
假冒商品、虛假廣告、誹謗詆譭、商務欺詐等一切侵權行為調查取證。
7、房地產產權、使用狀況調查
8、婚姻不忠調查
根據婚姻法“過錯賠償”原則,接受當事人委託調取婚姻不忠證據和財產下落。
9、特定調查
根據委託人的需要,對特定事務進行的合法的調查。
二、律師調查取證的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 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閲本案有關材料。查閲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未提交的,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取。
在擔任了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之後,享有一定的調查取證權,但在具體行使這個權利的時候,也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在法律的範圍內進行調查取證,而要是通過違法手段獲得的證據,一般是會認定不具有證明力的。關於律師調查取證的範圍內容,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實踐中,委託一位好的刑辯律師是很重要的,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本站網站委託你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你。
-
刑事訴訟的追訴期是好長時間
律師解析:刑事案件的追訴期通常5到20年,是根據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確定的,這是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在追訴時效期限上的具體體現。因為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根基於其社會危害性程度,一種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可能達到的最高程度越高,法律所規定的最高刑就越高。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
-
離婚調解書一
離婚調解書原告:楊某委託代理人:劉嬌律師被告:殷某案由:離婚糾紛原告楊某訴稱,原被告於2003年6月相識戀愛,於2004年登記結婚,2006年雙方生育一女。婚後雙方性格脾氣一直不和,經常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自女兒出生後,雙方因家庭經濟開銷問題而加深矛盾,從而導致夫妻感情破...
-
非法拘禁案的管轄範圍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1、如果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觸犯非法拘禁罪的,由檢察院負責管轄;2、其餘的非法拘禁案件由公安機關進行管理;3、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五條...
-
欠錢不還的能找律師嗎
律師解析:到法院起訴,請不請律師,由當事人自己決定。根據法律規定,起訴是當事人權利,當事人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訴,也可以聘請律師代為起訴,聘請律師代為起訴,也只是由律師提供幫助而已,最根本的起訴權還是當事人自己的。在實踐中,需不需要請律師,主要看案情是否複雜,證據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