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審判流程
刑事案件的法院審判流程為:
(一)庭前準備。查閲公訴人移送審查起訴的案卷材料,必要時召開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
(二)開庭。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各訴訟參與人是否已經到庭、宣讀法庭規則等,審判人員就座後由審判長宣佈開庭,傳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關訴訟權利,詢問是否申請回避等。
(三)法庭調查
通過向被告人或證人發問以及舉證質證等查明案件事實。
(四)法庭辯論
控訴方與辯護方就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犯罪的性質、罪責輕重、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以及如何適用刑罰等問題,進行互相辯論。
(五)被告人最後陳述
審判長在宣佈辯論終結後,被告人有最後陳述的權利。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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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偵查有什麼規定
律師解析:一、補充偵查的規定主要如下:1、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必要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2、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3、經過一次退回補充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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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押證有什麼作用
律師解析:換押證的作用是: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與人民檢察院遞次移送交接時,移送機關應當填寫《換押證》作為憑證。移送的情況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終結後人民檢察院決定受理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或者偵查終結後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檢察院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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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被關要怎麼見面
律師解答:可以委託律師。律師解析:在案件偵查期間,可以委託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處於羈押狀態,家屬無會見權益,該狀態只有辦案人員和代理律師才能會見嫌疑人。所以只有聘請律師進行會見了解案情。律師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其提出申訴,同時有權為其提出申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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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罪未遂是否追究刑事責任
律師解析:搶奪罪未遂追究刑事責任。首先確定搶奪罪應適用的基準刑,然後在基準刑基礎上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搶奪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搶奪情節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