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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權委託辯護人,怎麼確定委託辯護人的時間

誰有權委託辯護人,怎麼確定委託辯護人的時間

刑事案件中經常都是由辯護人來為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但這個辯護人並不是自告奮勇的,一般都是由有資格的人來進行委託。那麼實踐中誰有權委託辯護人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誰有權委託辯護人

委託辯護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為維護其合法權益,依法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公民協助進行辯護。我國刑事訴訟法在賦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辯護權的同時,還賦予其可以委託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辯護的權利。

二、委託辯護人的時間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也就是説,自訴案件的被告人一旦知道自己被人告發到人民法院以後,即可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3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1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最遲在開庭10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對於未委託辯護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託辯護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家屬或者所在單位為其委託辯護人。

三、辯護人的責任有哪些

1、只能依據事實和法律進行辯護,不得捏造事實和歪曲法律。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必須始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一基本原則,在任何情況都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編造口供、串供、偽造、毀滅證據或者威脅、引誘證人提供不實證據。

2、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

的人或者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是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的;我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的某些犯罪,按照當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等。

3、依法只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只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並不是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更不是維護依法予以限制或剝奪的權益。

4、辯護人只有辯護的職責,沒有控訴的義務

通過上文的分析介紹,我們對誰有權委託辯護人已經有所瞭解,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此時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本人及其近親屬是有權委託他人進行辯護人的,至於辯護人的範圍,則實踐中主要是由專業的律師來擔任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漯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