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構成惡意透支
構成惡意透支一般是針對信用卡而言的,因為信用卡本身具有可透支的功能,因此有的人就利用這點進行惡意的透支,這樣可能會給銀行的利益造成損害。那現實中應該如何認定構成惡意透支呢?
一、如何認定構成惡意透支
透支,是指持卡人在髮卡行帳户上已經沒有資金或者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根據髮卡協議或者經銀行批准,允許其超過現有資金額度支取現金或者持卡消費的行為。透支實質上是銀行為客户提供的短期信貸,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區別於其它金融憑證的最明顯特徵。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資信基礎之上,因此,透支人僅限於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進行透支的,不能認定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
惡意透支無論是一般違法性的還是犯罪性的,持卡人均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不同之處在於是否達到了犯罪程度,實踐中以是否達到了司法解釋的數額為標準。
(一)超過規定限額透支,經催收不還,屬於超限額的犯罪性惡意透支。超過限額透支的,髮卡銀行隨時都可以催收。不歸還是指在“收到髮卡銀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仍不歸還”,如果持卡人未經催收自動歸還或者在催收後歸還透支款項的,不以犯罪處理,構成不當透支,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二)超過規定期限的透支,經催收不還的,此稱為超期限的犯罪性惡意透支。《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準貸記卡透支期限最長為60天,髮卡行有的規定為 1個月。若透支額雖沒超過限額,但超過上述期限,經發卡行催收後仍未歸還的,也構成犯罪。催收後行為人歸還的期限為3個月。如果行為人未經催收自動歸還或者在催收後歸還透支款項的,不以犯罪處理,構成不當透支,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通過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惡意透支信用卡並不一定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只是信用卡詐騙罪一個表現,另外在透支數額的認定上還要提醒大家注意,透支犯罪數額是指全部透支金額,而非超過限額部分,透支犯罪數額是指透支金額本身,而不包括利息和罰息。
二、惡意透支是否構成犯罪
(一)我國法律規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二)判斷惡意透支要注意以下幾點:
1、持卡人為合法的持卡人。如果是盜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則構成盜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為而不構成惡意透支行為。
2、持卡人是故意不還款。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即透支人在透支前已明確知道自己沒有能力歸還,但仍持卡消費或提現的行為。或者是有能力償還的但在消費或提現後根本不想還的行為。是一種主觀意識上的不願意行為。對於行為人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推定過程中一定要區別這種行為是主觀上的惡意不歸還,還是因為有合理的客觀因素導致行為人不能歸還的。這是區分惡意透支與善意透支的關鍵。
3、惡意透支包括超過規定透支額度的透支、超過規定期限的透支以及經過催收仍然不還款三種情況。其中透支額度是指各發卡銀行規定的持卡人可使用的個人信用擔保短期貸款數額。對於透支的持卡人各發卡銀行可以根據還款期限進行催收,如果持卡人未經銀行催收而自動歸還的或者催收後及時歸還的,不以犯罪處理。
最後還要提醒信用卡持卡人,透支消費之後應該及時還款。一旦信用卡用户多次出現逾期不還款,不僅銀行要收取較高的利息和滯納金,持卡人自己的信用度也會降低,以後辦理車貸、房貸時就會受影響。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一般就會認定行為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此時會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因此不得不小心對待。而要是對認定構成惡意透支不服的話,這種情況下建議委託專業律師來提供辯護。
-
生產偽劣種子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生產偽劣種子罪最新立案標準是什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23條規定: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
-
第三人故意傷害是工傷嗎
不一定,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
-
罪刑法定原則體現在哪裏
罪刑法定,就是法院在判定一個人是否犯罪以及判處何種刑罰,必須依照法律的明確規定,不能隨意判案。具體説,只有法律將某一種行為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才能對這種行為定罪。判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罪,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標準,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
-
在我國關於非法集資代辦員怎麼辦
為了能夠讓我國的市場經濟保持當前持續健康的發展狀態,所以經一系列調控措施的出台以後有部分行業的資金是屬於比較吃緊的狀態。但是,相應資金鍊的斷裂也不應該成為企業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正當藉口的。其中,大多數非法集資案件當中都有代辦員,對人們所關注的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