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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的既遂都是侵害犯嗎?

一、故意犯罪的既遂都是侵害犯嗎?

故意犯罪的既遂都是侵害犯嗎?

故意犯罪既遂的情況下,都可以認定為侵害犯。實害犯是指以造成法定的實害結果作為既遂標誌的犯罪。犯罪既遂作為犯罪的基本形態,是認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態的一個重要參照標準,因此,確立科學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標準,對於準確量刑是非常重要的。中國刑法上對其他幾種犯罪形態的成立標準都有明確的規定,惟獨沒有明確規定犯罪既遂形態的標準,因此在理論界存在着爭論。在罪刑法定原則既已確立的前提下,“犯罪構成要件齊備説”更是穩固了其通説地位。

但是“犯罪構成要件齊備説”不僅在表述上不盡妥當,而且在司法領域裏並不優越於其他學説,在立法層面上更是一籌莫展。以下,將從司法和立法兩個不同層面對“犯罪構成要件齊備説”展開檢討,進而主張在司法領域裏以“犯罪構成要件要素齊備説”作為犯罪既遂的標準,在立法層面上提倡“犯罪目的實現刑事政策説”的犯罪既遂標準。

二、處罰原則

1、關於定罪和法條引用問題。應直接按照刑法分則具體犯罪條文規定的法定刑幅度處罰,罪名上不需要標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書的敍述部分,應表明行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況。對法律條文僅直接引用分則具體犯罪條文即可。

2、注意對同種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區別對待。對危害性和罪責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處罰時應予以適當的區別對待。

3、在既遂犯同時具備其他寬嚴處罰的情節尤其是法定的寬嚴處罰情節時,要注意同時引用相關的條款。

犯罪既遂應當認定為犯罪的一種形態,具體的認定應當根據犯罪事實和造成的實際損害來進行,如果已經達到了既遂的標準,則肯定是可以認定為侵害行為的成立,即認定為侵害犯。有關故意傷害犯罪既遂的處罰原則應當根據故意傷害的相關處罰標準來進行認定並執行相關判決。

標籤:侵害 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