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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區別是什麼?

一、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區別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區別是什麼?

1、犯罪結果不同:未遂的結果是犯罪目的無法完成,既遂則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義不同: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實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關法律行進審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減免,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犯罪未遂的特徵

1、行為人已經着手實行犯罪,是指行為人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為某種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

2、犯罪沒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內容沒有完全實現,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對於結果犯,行為人僅僅實現了其實施犯罪的故意,沒有實現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結果的故意。對於實行犯,其實施犯罪行為的故意也沒有完全實現,即行為人慾實施完畢的行為沒有實施完畢。不論行為和結果,都是刑法規定的作為犯罪客觀方面要件的必要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為人沒有預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觀原因。

三、犯罪未遂必須具備的條件

1、已經着手實行犯罪

所謂實行犯罪,就是實施符合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種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所謂着手,就是開始實行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一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是由刑法分則規定的,因此確定某種行為是否屬於某一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應當以刑法分則為依據。但由於刑法的規定只是抽象的、原則的,因而在確定某種行為是否屬於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時,還必須結合各個具體案件的不同特點來考慮。例如,持刀殺人、當行為人未看到被害人以前,很難説已着手實行殺人,投毒殺人,就不需要親眼看見被害人,只要開始將毒藥放入被害人的食物時,就是着手實行殺人。

2、犯罪未得逞

犯罪沒有得逞。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基本特徵,也是區分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重要標誌,所謂犯罪沒有得逞,是指犯罪行為沒有完全符合刑法分則規定的特定犯罪構成全部要件,在結果犯、危險犯和行為犯這三類存在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界限的犯罪中,犯罪沒有得逞的具體判斷標準有其不同的要求,在結果犯中,法定危害結果的出現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標誌。在危險犯中,法定的危險狀態的形成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標誌。在行為犯中,法定的犯罪行為的完成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標誌。

3、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重要特徵,是犯罪未遂區別於犯罪中止的基本標誌。所謂意圖以外的原因,從性質上講,是指違背犯罪分子主觀願望和意圖的主客觀原因。出於犯罪分子本人的意願而主動停止犯罪的,不能認為是犯罪未遂。

標籤:未遂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