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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廣播治安處罰是怎樣的?

一、黑廣播治安處罰是怎樣的?

黑廣播治安處罰是怎樣的?

1、黑廣播治安處罰具體如下: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故意干擾無線電業務正常進行的,或者對正常運行的無線電台(站)產生有害干擾,經有關主管部門指出後,拒不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所謂黑廣播,即非法廣播電台(或電視台),就是未經廣播電視管理部門和無線電管理機構批准、擅自設置並利用廣播頻率向社會進行播音宣傳的廣播電台。近年來,一些不法商販利用私設廣播電台,販賣假藥,詐騙錢財,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干擾了人民羣眾的正常生活。黑廣播發射設備及天線等容易獲得,從網上等渠道都可以買到;其設置和使用也較為簡單,往往無人值守,便可將錄製好的節目通過發射設備定時廣播出去。

二、生產黑廣播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生產黑廣播立案標準具體如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應允立案:

(一)未經批准設置無線電廣播電台(以下簡稱“黑廣播”),非法使用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的頻率的;

(二)未經批准設置通信基站(以下簡稱“偽基站”),強行向不特定用户發送信息,非法使用公眾移動通信頻率的;

(三)未經批准使用衞星無線電頻率的;

(四)非法設置、使用無線電干擾器的;

(五)其他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的情形。

與偽基站一樣,擅自設置、使用黑廣播的行為,可能會干擾無線電業務正常進行、或者也有可能會對正常運行的無線電台(站)產生有害干擾。故此擅自設置、使用黑廣播的行為經有關主管部門指出後,拒不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能會受到拘留等的治安處罰。

標籤:治安處罰 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