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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處罰法關於打架鬥毆的處罰是怎樣的

一、治安處罰法關於打架鬥毆的處罰是怎樣的

治安處罰法關於打架鬥毆的處罰是怎樣的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夥鬥毆的;

2、追逐、攔截他人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4、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二、打架鬥毆派出所處理流程

公安機關在處理治安案件的打架案時,事主(也就是被打的,也叫受害人)通常會為雙方進行調解,調解的目的是化解雙方仇恨,以免日後因積怨再次發生。

嚴格規範的情況下,調解就算成功,現場的勘查、雙方筆錄、旁證的詢問筆錄均要製作,調解完成後,雙方寫《自願調解申請書》並簽訂《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為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公安機關存檔一份),涉及賠償金額的,當時當面交,收款人須寫收據給對方。如果調解不成功,或事主不願意與對方調解的,公安機關應當對違法嫌疑人進行治安處罰。

三、打架鬥毆拘留有案底嗎

沒有被行政拘留,但被警告、罰款,也屬於被行政處罰。被行政處罰有治安處罰檔案,不會消除,但也沒有太大影響。凡在治安管理處罰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應當建立治安處罰案卷。治安處罰案卷分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處罰卷兩種。

四、打架派出所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先會找雙方談話做筆錄等進行取證,然後在排除是正當防衞後,讓被害人進行傷勢鑑定,接着區分傷勢情況採取不同的處理:

1、如果被害人是輕微傷,那麼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能達成賠償協議的,一般公安機關僅作罰款;不能達成賠償協議的,可能會予以行政拘留(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的可能還會判刑)。

2、如果被害人是輕傷,也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若還符合刑事和解條件,不作為刑事案件處理;若不符合刑事和解條件,要作為刑事案件(故意傷害罪)立案並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直至法院審判。

3、如果被害人是重傷,也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但案件會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至法院審判。

打架鬥毆情節比較輕的會進行治安處罰,情節比較嚴重的就是刑事處罰。未成年人如果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情況下是進行承擔刑事責任的,不過會由監護人進行嚴加看管,十四歲以上的未成年會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