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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行賄立案標準是多少?

花式行賄立案標準是多少?

一、花式行賄立案標準是多少?

吃喝之風躲入私人住宅、農家樂,更有甚者聘請專門廚師在單位內部食堂大吃大喝,送禮改送“電子碼”、礦泉水瓶裝高檔酒、高檔煙裝進內部煙盒、牛奶盒裏藏錢、烤鴨盒裏藏錢等,這些花式行賄是近年來出現的行賄方式,根據法律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相關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的規定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的規定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1、向三人以上行賄的;

2、將違法所得用於行賄的;

3、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4、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工作人員行賄,實施非法活動的;

5、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6、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二、行賄罪的情節認定標準是什麼?

1、犯行賄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

(1)行賄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

(2)行賄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並具有本解釋第七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嚴重的情節。

2、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工作人員行賄,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的“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3、犯行賄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1)行賄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2)行賄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並具有本解釋第七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工作人員行賄,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的“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綜上所述,現在行賄方式也多變,不是簡單的直接送錢送物,對於花式行賄,相關部門打擊力度很大,經過認定,行賄數額達到三萬的,就要追究刑事責任,按照行賄罪立案。而如果存在向多人行賄,向公檢法人員行賄的,即便是金額不夠,公安機關也能立案。

標籤:行賄 立案 花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