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司法鑑定

司法鑑定費緩交可以嗎?

司法鑑定費緩交可以嗎?

一、司法鑑定費緩交可以嗎?

一般是不可以緩交的,現行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鑑定費實行“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鑑定機構。司法鑑定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鑑定費由負擔舉證義務的一方墊付。由法院根據案情,法院判決如果全部敗訴當然是全部由敗訴方承擔。如果有一部分訴求得到支持,各承擔一部分。

司法鑑定的種類的有很多,並且每一樣的價格都不大相似。收費數百元每例到1數千元每例,差別很大。例如特殊染色技術鑑定 100/張 ,如特殊組織染色、組織化學染色、免疫組化染色、免疫熒光染色等。而晚期屍體解剖則 4000/具 , 死亡後24小時以外,含照相、錄像、屍表檢驗、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時間、生前傷死後傷、致傷(死)物鑑定,不含組織學檢查和毒物分析。

二、司法鑑定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登記從事司法鑑定業務:

1,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專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以及被撤銷鑑定人登記的人員,不得從事司法鑑定業務。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明確的業務範圍。

2,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所必需的儀器、設備。

3,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所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4,每項司法鑑定業務有三名以上鑑定人。

司法鑑定的相關程序和要求在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具體情況下對於鑑定費用的交納情況是屬於商業行為,當事人在申請司法鑑定時,可以與鑑定部門協商認定鑑定費用的多少,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存在異議的,還可以訴訟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