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國企領導是否構成招搖撞騙罪?
一、冒充國企領導是否構成招搖撞騙罪?
應當構成放棄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的界限
兩者都表現為欺騙行為,而且招搖撞騙罪也可以如詐騙罪那樣騙取財物,因而容易混淆。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侵害的客體不同。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僅限於公私財產權利。
(2)行為手段不同。招搖撞騙罪的手段只限於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詐騙罪的手段並無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和方式進行。
(3)犯罪的主觀目的不同。詐騙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佔有公私財物;而招搖撞騙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內容較詐騙罪的目的廣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佔有公私財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佔有。
(4)構成犯罪有無數額限制的不同。只有詐騙數額較大以上的公私財物的,才可構成詐騙罪;而法律對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罪的構成並無數額較大的要求,這是因為,這種犯罪未必一定表現為詐騙財物,而有可能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現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決定的對國家機關的威信和正常活動的破壞。儘管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有上述區別,但在行為人冒充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去騙取財物的情況下,一個行為同時觸犯了兩個罪名,屬於想象競合犯。處理想象競合犯的案件應當按照從一重罪處的原則。
(5)犯罪目的的不同。
冒充國企領導顯然是犯罪分子通過欺騙的手段進行詐騙活動,在司法實踐中,應當根據其放棄的犯罪事實和造成的涉案金額來進行判罰,這顯然是也招搖撞騙罪不同的,兩者的適用範圍和涉案金額的認定都是不一樣的,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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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帳不還是詐騙罪嗎?
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欠賬不還可能屬於詐騙,如果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為詐騙罪。但是需要看有沒有不歸還的故意,數額上達到較大標準就夠了,但主觀上有時候很難界定。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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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立案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1.滿足數額較大的立案標準,詐騙立案金額起點為三千元;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3、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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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錢構成詐騙罪?
律師解析:一般3000元是可以定罪的。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4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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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別人貸款構成詐騙不?
律師解析:幫別人貸款構成詐騙與否看實際情況。1、幫他人貸款時,如果對方有詐騙行為的,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2、使用欺詐的手段幫助他人騙取貸款,涉嫌騙取貸款罪,這項罪名屬於刑事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別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