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項目有哪些,國家賠償包括哪些內容

國家賠償項目有哪些,國家賠償包括哪些內容

因為國家機關或其工作人員的公務行為,人身或財產受損的話,可以要求進行國家賠償。但法律規定國家賠償也是有自己的賠償範圍和方式的,同時具有具體的賠償項目和計算公式。那國家賠償項目有哪些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國家賠償項目有哪些

《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三條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第三十四條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週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第三十五條 有本法第三條或者第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範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第三十六條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返還財產; 

(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 

(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五)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於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七)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二、國家賠償計算公式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天數*日賠償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造成身體傷害的:

醫療費:實際醫療支出(須有醫療憑證:病歷、收據等)

護理費:護理人數*護理天數*工費(誤工費或者護工費)

誤工費:天數*日賠償金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

醫療費:實際醫療支出(須有醫療憑證:病歷、收據等)

護理費:護理人數*護理天數*工費(誤工費或者護工費)

誤工費:天數*日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按照傷殘等級進行賠償

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實際購買支出(須有收據等材料)

康復費:後續恢復治療費用(須有收據的等材料)

生活費: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撫養年限*人數

(3)造成死亡的:

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20

生活費: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撫養年限*人數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週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3、致人精神損害的

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範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返還財產

(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

(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五)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於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七)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5、條賠償費用列入各級財政預算。

賠償請求人憑生效的判決書、複議決定書、賠償決定書或者調解書,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支付賠償金。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支付賠償金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依照預算管理權限向有關的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財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支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賠償金。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羈押,賠償詳細天數的計算方法

被告人被採取刑事拘留(設為時間點A),羈押一直持續,到判決生效後,執行刑罰,分為兩種情況對羈押天數進行計算。

1、若判決為緩刑,則送達判決時應當變更強制措施(設為時間點B),此時間點之後,沒有進行羈押,則當被告人被宣告無罪,國家賠償的詳細天數是:時間點A到時間點B 的時間。

2、若判決為實刑,則在判決生效後,被告人交付執行(設為時間點C),被告人處於羈押狀態,此狀態一直持續到被告人被宣告無罪釋放(釋放日設為時間點D),則國家賠償的詳細天數是:時間點C到時間點D,只對被告人被執行的刑期進行賠償。

關於國家賠償項目有哪些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解答到此,同時還為大家提供了國家賠償計算公式的內容,但願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標籤:國家賠償 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