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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國家賠償包括哪些?

我國的國家賠償包括哪些?

按照我國憲法的相關規定,我國公民享有法律規定範圍內的人身自由以及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等各類權利。在一定程度上來説,行政主體和行政管理主體地位是不平等的,有的時候由於公權力運用的不恰當可能會給公民的人身自由或是財產造成侵害。當面臨這樣的情況時,公民可以向國家申請賠償金。那麼,國家賠償包括哪些呢?下面小編為你解答。

一、國家賠償包括哪些?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根據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賠償一般包括行政賠償、刑事賠償。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2015年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具體數額為每日219.72元。

國家賠償一般包括行政賠償、刑事賠償和司法賠償。行政賠償是指行政主體違法實施行政行為,侵犯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時由國家承擔的一種賠償責任。刑事賠償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當事人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而給予的賠償。司法賠償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採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要給予有限制的賠償。公民在受到不公正的損害後可以申請司法賠償。

二、國家賠償與國家補償的區別有哪些?

國家補償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因其合法行為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的損失,國家對其給予彌補的制度。國家補償責任在國家賠償責任之前就已經存在。其與國家賠償的區別為:

1、兩者發生的基礎不同。國家賠償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引起,以違法為前提;國家補償由國家的合法行為引起,不以違法為前提。

2、兩者性質不同。國家補償的根本屬性在於國家對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損失的填補,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別損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補救,以體現其與普通公眾間的利益平衡,並不意味着任何對國家的非難。這可以説是兩者最主要的區別。

3、時間要求不同。國家賠償責任的前提條件是損害的實際發生,即先有損害,後有賠償;而國家補償即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前進行,也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後進行。

4、兩者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國家賠償責任以金錢賠償為原則,以恢復原狀,返還財產等方式為輔;國家補償責任多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5、工作人員的責任不同。國家賠償制度中有追償制度。在國家賠償了受害人的損失以後要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作出違法行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追償,但是國家補償制度中沒有追償制度。

綜上所述,國家賠償不同於國家補償,兩者的性質、承擔方式等都有不同。而國家賠償包括哪些?這個問題通過上面我們能夠很清晰地看到,國家賠償主要包括的是行政賠償、刑事賠償以及司法賠償三種,其中以司法賠償最為常見。但是總的説來國家賠償並不容易得到,申請以後需要進行嚴格的審核。

標籤:我國 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