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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起訴書範文包括哪些內容?

國家賠償起訴書範文包括哪些內容?

國家賠償起訴書範文包括哪些內容?

國家賠償起訴狀申訴人: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xx

聯繫地址:江西省宜豐xxx

郵編:xxx

聯繫電話:xxx

賠償義務機關:北海市人民檢察院

請求:

一、賠償違法扣押財產488284.80元的利息(按銀行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從扣押之日計算至本金返還之日)。

二、支持、保護申訴人依法組成清算組,審計清算查封時庫內實際標的。按審計實際標的賠償請求人本金和利息(按銀行定期利率計算)。申訴人不服廣西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2009)桂法賠監訴字第1號決定書(下稱決定書),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

請求提審糾錯,決定書以申訴人與賠償義務機關簽訂了息訴承諾書為由,認定:“本案己經無繼續審理及由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賠償決定的必要”。這一認定違反事實真相和法律規定。

理由如下:

一, 申訴人承諾的是:北海市**公司自願承諾不再就北海市人民檢察院扣押問題到任何地區、單位(部門)上訪或申訴。(附件承諾書)這裏的意思很清楚:

1、是指對檢察院扣押問題,與法院何涉?

2、是指上訪或申訴,與法院依法正常訴訟何干?

二,申訴人承諾息訴(上訪、申訴)的扣押問題是廣西高級人民法院一直藉故賠償義務機關未作確認,認定扣押不違法。(本院不予支持)拒絕返還(見附件[2002]桂法委賠字第6號決定書)。2010年2月1日賠償義務機關退贓認錯,怎麼會成為法院掩蓋認定扣押不違法,拒絕返還的理由呢?廣西高級人民法院能舉出法律依據嗎?

三,中央交辦廣西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公司被刑事違法查封、扣押事由,開庭時主要質證辯論的是違法查封事實理由,扣押事由因賠償義務機關拒絕確認違法,未對事實法律依據深究。作為重審案件申訴人的訴求所指主要是法院的審判錯誤與不公。廣西高級人民法院以賠償義務機關的退贓認錯,申訴人對賠償義務機關的局部承諾為由。拒絕糾正法院審判錯誤。於法於理都説不過去。

四, 要特別指出的是:本決定書不是本案合議庭的真實決定。而是該院黨委付書記、付院長黃*格逃避責任,控制審委會故意編造的決定書,理由如下:

1、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2,開庭時合議庭成員正直無私主持了庭審質證辯論。記錄可證明賠償義務機關百分之百錯。

3、決定是明知錯誤而自圓其説。目的是把糾紛推出法院門外。請對照承諾書與決定書,決定書為何在申訴人承諾不上訪的內容中添加查封二字。強加給申訴人承諾了查封問題也不上訪申訴。難道是疏忽造成的文案錯誤?顯然是自園其説的故意所為。此類造成司法公信失缺的裁判文書,申訴人經歷多多。在簽署本承諾書時己予見(見附件詢問筆錄影印件)。

五, 如此終結本案,違背了司法救濟的法治宗旨,違背了最高人民法院實體錯案堅決糾正的英明政策。此呈最髙人民法院申訴人:法定代人:xx年xx月xx日

當事人對於自己能夠得到的國家賠償進行了大概的計算,所以在申請中明確指出國家需要賠償的金額,從而在家或者在審判過程中得到審判結果,一般申請的條件符合法律規定的上下都會獲得法院的批准同意,所以當事人只要申請不過分,結果都是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