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罪代理人是訴訟參與人嗎?
一、單位犯罪代理人是訴訟參與人嗎?
1、單位犯罪代理人是訴訟參與人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1)“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於刑事案件,依照法律進行的收集證據、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2)“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3)“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4)“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5)“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
(6)“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二、單位的訴訟代理人有權司法機關提出控告嗎?
1、單位的訴訟代理人有權司法機關提出控告。
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係人對於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有權向該機關申訴或者控告:
(1)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不予以釋放、解除或者變更的;
(2)應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不退還的;
(3)對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
(4)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不解除的;
(5)貪污、挪用、私分、調換、違反規定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
受理申訴或者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處理。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2、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分為兩種情況:
(1)一般採取雙罰制原則。即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同時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2)由於單位犯罪的複雜性,其社會危害程度差別很大,一律適用雙罰制的原則,尚不能全面準確地體現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和符合犯罪的實際情況。因此,法律作了例外的規定,即《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對個別的單位犯罪未採用雙罰制,而實行了代罰制,即對單位不判處罰金,只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單位犯罪後,單位受到的處罰通常是被法院責令支付罰金。至於罰金的數額、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等可能會受到的刑事處罰,則由法院審理後確定。法院在審理時,訴訟參與人需要根據法院的通知到庭參加案件的審理。
-
滿足什麼要件構成變造企業債券罪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要件構成變造企業債券罪:1、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有關有價證券的管理制度;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有價證券管理法規,變造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行為;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4、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並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法律依據:《刑法》第...
-
一般隱匿財務會計報告罪既遂該咋懲罰的?
律師解析:分為以下兩種情況來判刑:1、構成匿財務會計報告罪既遂的,應當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單位犯本罪則對其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責任人員判處本罪個人犯相應的刑罰。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隱匿或者...
-
變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既遂有哪些懲罰
律師解析:構成變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既遂的,該判刑規定為:1、一般情形,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
-
法人刑事責任有哪些2021
一、法人刑事責任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自身原因或公司原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通常以單位的意志以單位的名義實施違法行為的,大部分情況下是構成單位犯罪,單位犯罪不僅僅處罰單位,對單位判處罰金,很多情況下會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在我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