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什麼是侵犯司法工作人員或訴訟參與人行為

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訴訟參與人會受到處罰。

什麼是侵犯司法工作人員或訴訟參與人行為

侮辱是指公然詆譭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誹謗是指故意捏造事實,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的行為。威脅是指以作出對他人人身、名譽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不利的行為進行脅迫的行為。毆打是指公然實施的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打人行為,包括拳打腳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毆打他人。

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正在法庭上執行公務的審判人員、公訴人、法警、法官助理、書記員等。訴訟參與人是指正在法庭上的當事人、辯護或代理律師、證人、鑑定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