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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警察執行職務處罰怎麼罰?

一、阻礙警察執行職務處罰怎麼罰?

阻礙警察執行職務處罰怎麼罰?

如果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一)阻礙執行職務裁量標準

1、情節較輕的,處警告;

2、情節一般的,處罰款二百元;

3、情節嚴重的,根據案情,按三檔處罰:處拘留五日,可並處二百元罰款;拘留七日,可並處二百至五百元罰款;拘留十日,可並處二百至五百元罰款;

4、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構成情節嚴重:

1、帶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2、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惡劣的;

3、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造成國家、集體、個人財產損失的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妨害公務罪怎麼處罰?

妨害公務罪的處罰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處罰。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依照第277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規定,構成妨害公務罪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妨害公務造成的後果、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至30%。

所以在警察辦案的時候公民都需要配合。如果是因為不配合警察執行公務,或者是採取了一些極其惡劣的手段,或者用暴力的手段來阻礙警察執行職務這種情況輕微的只是罰款或者拘留,但如果嚴重,那麼很有可能會造成襲警罪,或者是直接以妨礙公務罪來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