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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警察執行職務被拘留合法嗎?

一、阻礙警察執行職務被拘留合法嗎?

阻礙警察執行職務被拘留合法嗎?

這是合法的行為,辱罵執法警察,會被直接拘留,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以及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屬於妨礙執法民警依法執行職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對於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阻礙警察執行職務,構成妨害執行公務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二、什麼行為是阻礙警察執行公務?

阻礙、妨害民警執行職務違法犯罪行為形式表現多樣,大體可以分為三個方面:

(一)言語方面。一是侮辱謾罵。對民警的執法形象或個人人格進行辱罵、詛咒;二是威脅恐嚇。對民警進行言語上的挑釁,威脅民警自身或家人的人身安全;三是栽贓誣陷。以莫須有的名義挑撥是非,引起不明真相的羣眾或媒體誤解。

(二)肢體方面。一是物理阻礙。通過用肢體攔、擋、堵、截等行為阻礙民警執行公務,使得民警不能接近或帶走被執法對象;二是肢體衝突。使用肢體上的推、拉、扯、拽等行為干擾民警執行公務,不以造成警察傷亡為目的,而是為了使被執法對象掙脱被控制或管制狀態;三是暴力抗法。以打、砸、搶、殺等措施對抗民警執行公務,造成民警傷亡失去戰鬥力,最終達到脱離被控制或管制狀態的目的。

(三)其它方面。表現為以凌弱、無辜自居嚷鬧,或以自傷、自殺威脅,拒絕民警執行公務,引起羣眾圍觀、起鬨,造成執法現場混亂。

阻礙警察執行職務被拘留是合法的,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阻礙警察正常執行公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方面是語言方面,存在侮辱、謾罵警察的行為,第二方面是肢體方面,通過肢體衝突阻礙民警正常執行公務,最後一個是其他方面,拒絕民警執行公務,擾亂執法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