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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否可以採用被告提供的證據

原告是可以採用被告提供的證據的。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附有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材料,只要是對原告來説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無論是原告自己提供的還是被告提供的,經過法庭的允許,都是可以使用的。

原告是否可以採用被告提供的證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