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欠條,聊天記錄能作為證據嗎
證據調查1.98W
《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近日,最高法院發佈《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進一步明確電子郵件、短信、微博客、網聊記錄等電子數據形式可作為民事案件的證據。
由此可知,聊天記錄在法律上是被承認可以作為正式的法律證據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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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中舉證責任的分配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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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過程收集實物證據方法有哪些
一、收集實物證據是需要注意哪些事項?1、證據對案件事實的證明一般是靜態的、片斷的。實物證據是人們無法與之相互交流的“啞巴證據”,它如實地記錄下客觀發生的事實卻不能主動地向人們展示,只能通過科學技術和實踐簪簿用人的語言對其進行翻譯和解讀,這同時説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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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組織質證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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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事訴訟中一般舉證的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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