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等聊天記錄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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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微信聊天記錄屬於電子數據,屬於證據類型的一種。但前提必須滿足訴訟證據的“三性”:客觀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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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老闆跑路不退費會咋樣協商
律師解析:一般來説,如果酒店老闆捲款跑路的話,消費者可以先嚐試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並在溝通過程中搜集證據。1、先儘可能找到機構相關負責人,與其協商要求其退還款項。2、在與對方相關人員溝通過程中,對通話進行錄音,固定證據。3、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消費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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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訴訟舉證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舉證倒置的情形分為以下四種大的情況:1、公司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倒置《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2、消費者權益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倒置《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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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糾紛證據怎麼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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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案件舉證責任分配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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