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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的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嗎

可以。

借錢的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嗎

一、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必須具有真實性。

(一)網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1、一方面是主體真實,即網絡聊天記錄是記錄真實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聊天的記錄。

2、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在司法實踐中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實現:

(2)經過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或者個人鑑定過或者公證部門公證的網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民間借貸案件中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使用;

(3)適格的證人以作證或者有效證人證言方式證實是真實的網絡聊天記錄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二、網絡聊天記錄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須具有完整性和關聯性。完整性是指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的網絡聊天記錄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網絡聊天記錄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現出來,即網絡聊天記錄須以法律認可的證據表現形式呈現出來,包括文字聊天記錄、視頻聊天記錄、語音聊天記錄等;另一方面要在內容上具有完整性,即舉證責任人在將網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提交時,必須完整的提交整個網絡聊天記錄,不能只提交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對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刪減或者不提交。網絡聊天記錄的關聯性是指在民間借貸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的網絡聊天記錄的內容須與該民間借貸案件的借貸事實有聯繫,包括該聊天記錄與待證事實有實體意義上的聯繫和法律意義上的聯繫,如聊天記錄中提到了借款的金額、借款的交付方式、借款的用途、借款利息的約定、借款及還款的時間等等,這些都對民間借貸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實和法律界定具有重要意義。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